901人|河北保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计 901名,其中,综合类436名,教育类261名,医学类204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及县(市、区)配合。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其中,应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的,以有效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除《岗位信息表》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教育类岗位的,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一致均可报名。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 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报名参加高考的地区。
10、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唐县所有岗位及面向“三支一扶” 人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3: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10月11日9:00至10月15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10月16日12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1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0月15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dsyc0312@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8日23: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周日)上午 9:00—11:0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以及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保定市内48小时内,保定市外72小时内)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核酸检测报告》和《承诺书》发卷前交监考老师;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11月2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5日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以市区及各县(市、区)为单位设置,具体如下:
应聘保定市直属、莲池区岗位的考生在莲池区教体局体育馆(莲池区红旗大街321号)。
应聘徐水聘任制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在徐水区教体局人事股(教体局四楼)。
应聘涿州市岗位的考生在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厅(涿州市范阳中路291号)。
应聘唐县岗位的考生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唐县唐尧东路191号)。
应聘曲阳县岗位的考生在曲阳县委政府大楼三楼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339室。(曲阳县南环路15号)。
应聘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岗位的考生在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25号)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1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明)。否则取消后续资格。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7日登陆事业单位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将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
5、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6、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类和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所有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及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县(市、区)属单位报同级人社组织部门审批并报保定市人社组织部门备案。
4、确定岗位,未明确工作岗位的县、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另行组织进行选岗,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和方法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八)待遇及管理
1、事业编制的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2、涿州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招聘人员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编制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实行备案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聘任制教师。聘任制教师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1)保师附校及青年路幼儿园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人均57800元/人/年标准支付,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二次分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在预留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所需编制后,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余情况,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对聘任制教师按政策和程序办理公开招聘审批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2)徐水聘任制幼儿教师:本次招聘人员为聘任制教师,不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在职称评定、竞聘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3)唐县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合同制管理,每个聘期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其工资褔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报告时间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参考。
若有问题请在10月8日后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报名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 0312-5037344
附件:1、保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注:附件请点击附件1-3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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