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盱眙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73人公告
为优化盱眙县社区工作者人员结构,加快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盱发〔2018〕32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盱办发〔2018〕123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设置
招聘人数73人,分为4种不同类型:1.面向盱眙县城市社区在职“两委”成员招聘37人(简称A类岗);2.面向退伍转业军人招聘10人(简称B类岗);3.面向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招聘5人(简称C类岗);4.面向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为中共正式党员招聘21人(简称D类岗)。招聘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计划
(A类岗)
(一)招聘原则
A类岗招聘开考比例为1:1.2。盱眙县城市社区在职“两委”成员,经个人自愿报名、民主测评合格,由街道党工委推荐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录用后原工作岗位和职务不变,基本报酬按原标准执行,保障渠道不变。
(二)招聘方式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盱城街道、太和街道做好报名、民主测评、考核等环节。街道党工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方可实行。
(B、C、D类岗)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B岗要求退伍转业军人,学历高中及以上,限盱眙本地户籍,年龄须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立过三等功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0月之后出生)。C岗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盱眙本地户籍,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曾任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苏北计划”志愿者,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D岗要求符合C岗条件,且是中共正式党员。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退役军人报考B岗时,荣立个人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5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笔试成绩加10分,累计不超过15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立功审批表、立功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已通过助理及以上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享受面试成绩加分政策待遇(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征信良好。
7.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盱城街道、太和街道等协助配合。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10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盱眙县盱城街道果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兴府路1号)。
报名缴费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支付报名费用100元/人,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非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者需提供立功审批表与立功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面试加分条件者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3)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有效印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提供已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且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B、C、D类岗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7)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应聘报名的考生健康码须为绿码。笔试、面试前28天内无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无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并做好考前14天健康状况监测。报名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大于1.0米,有序进入报名区域,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应聘(笔试、面试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盱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2倍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考生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正式面试之前,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县公安局、县信用办等部门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得分高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与加分成绩综合后形成面试总成绩(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5)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将在盱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4.体检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总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盱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盱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2)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5)B类岗和C类岗招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及街道统一分配。D类岗招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分配。本次招聘人员均作为村(社区)干部资格认证条件。
6.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定岗定级,基本报酬等于基数乘以岗位系数的积。B类岗和C类岗基本报酬由县财政与街道财政按1:1比例保障,D类岗基本报酬由县财政与用人单位财政按1:1比例保障,按月打卡发放,同时缴纳“五险一金”。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517—88288407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7—80917003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0517—80911161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18361875031、18888127855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度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2:2021年度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
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