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为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代表管委会行使投融资和项目建设业主职能。
1994年,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现已开发建成8平方公里。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设立党的工作委员会和行政的管理委员会,作为县委、县政府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处级派出机构,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9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详见《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确定。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除需要符合《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确定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及其他要求外,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表所列可放宽年龄限制的职位及硕士以上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7.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单列招聘计划,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国家211、985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 具有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职称者;
4. 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或者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者;
5. 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及以上职称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因疫情防控原因,洞口县外人员只接受网络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0-22日。
3.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扫描后以“考生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文件,打包发送到邮箱1739473347@qq.com,具体包括:
(1)《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此件除扫描件外还需要报电子档,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
(3)上传一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相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的不进行资格审查)。
(4)所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现场报名。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以及填写好的《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梨园西路与华荣路交汇处)4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0739-7226383。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对象参加考试前,由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核实。报考对象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对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在引进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考试用具,二证不全或持无效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不含笔试免试人数),参考人数未达到要求,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11月上旬。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其他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2021年11月中旬。
(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11、985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依次以从业经验、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报考人员依次以笔试成绩高低、从业经验、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按照禁毒有关要求和标准,对招聘人员进行毛发检测,毛发检测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填写体检表时隐瞒病史,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体检通知书,三证不全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考察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通知》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查报考资格。
(七)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洞口经济开发区官网(挂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
(八)合同签订与中止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自录用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辞退;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如录用人员考取国家公职人员或特殊情况可协商提前中止合同。
六、应聘待遇
(一)薪酬。3000—10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后续根据物价波动适当调整。
(二)每月补助生活费400元。
(三)可参与管委会中层(含)以下岗位竞聘,同时,享受相应竞聘岗位工资(含绩效)待遇。
(四)在洞口县城无住房的,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一室一厅公租房。
(五)其他待遇。子女就学、培养选拔、创业平台搭建等均按洞口县城居民标准执行。
七、参考人员车费补助
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给予一定车费补助,具体为:县内应聘人员按50元/人标准发放;县外市内应聘人员按100元/人标准发放;市外省内应聘人员按200元/人标准发放;省外应聘人员按300元/人标准发放。
八、相关要求
(一)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欢迎选择网络报名,若选择现场报名,应出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好口罩。之后按照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扫码录入信息→交报名表的程序进行。凡不交报名表、不现场照相者属报名不成功,报名不成功者将不能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须填写《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蓝底素颜照片两张。
(三)不接受委托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四)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经开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四)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纪工委:0739-7159062
2.考试咨询电话: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739-7226383
附:
1.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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