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宙 发表于 2021-10-26 15:43:49

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招聘60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类岗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 、通州人力资源网(www.nttzrcw.com)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硕士研究生,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10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1年12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并自愿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j86524104@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09:00至11月3日17:00。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材料:
①《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类岗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本人签名;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④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需提供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本科阶段学历专业有要求的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打包并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6524104,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日09:00-11月4日17:00。初审情况在24小时内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6524104。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09:00-11月5日17: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1月1日09:00-11月6日17:00。
(6)招聘岗位变更。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或无人报名的岗位,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
(7)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8)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资格复审和考试组成,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对象为报名成功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通过资格复审进入考试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8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2.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水平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1.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3.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5.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6125999(通州区纪委)、0513-86518650(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对“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考试前14天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7天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隔离期未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当天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115156(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类岗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xlsx
附件2:参考目录.doc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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