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服务科学的水平,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选聘人数及工作范围
拟选聘3名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为5年(具体时间以服务合同为准)。
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区委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论证、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二)参与区委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五)协助提供法治培训、宣传等服务;
(六)协助区委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供相关修改建议、意见或审查意见;
(七)受托办理区委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区委区政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小组等机构的法律事务)。
二、选聘条件
担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律顾问,应符合以下聘用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的精力履行职责;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四)具有5年以上法律执业经验或同等法律实践经历,在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或者在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等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较丰富的经验的律师;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有过严重行政违法行为;
(六)了解区级党委、政府工作、决策流程;熟悉市情、区情和基层实际等;
(七)严格遵守保密协定,未经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区委还未出台的重大决策或其他情况。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
四、选聘程序
(一)推荐。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律顾问拟聘人选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相关机构和人员也可自荐。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止。填写《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律顾问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应真实、完整,否则视作无效申请表,不予受理。递交《申报表》时须附拟推荐人以下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书等证书复印件、推荐函(需提供原件)、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及获奖情况的材料(可以参照前述服务范围)等。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律顾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请统一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区司法局204办公室,电话7191028,13786699711)。网上报名邮箱:3132074021@qq.com。
(三)综合考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在初选的基础上,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考察后,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批准。
(四)颁发聘书,签订合同。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同意后,向受聘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与法律顾问所在律所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
(五)考核。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代表区委每年度对法律顾问组织考核,提出考核建议意见。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法律顾问支付费用、解聘或续聘的重要依据。
附表: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律顾问申报表.docx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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