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人|平定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和相应专业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平定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平定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认定。
7.本次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12个月)。
(二)岗位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三)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当月。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平定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定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开招聘)(http://rst.shan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至2021年12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而取消(或核减)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名额,直接转入与其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重新报名。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1年12月16日在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发布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21年12月8日9:00至2021年12月13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3日17:00之前,公共类职位到平定县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教师类职位到平定县教科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类:《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近期本人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3)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服务期满有合格证的,可提供合格证书,没有合格证书的须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县级人社部门、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没有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还需提供《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本人退伍证。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本次招聘考试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由审查部门提出意见,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入围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一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公布。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对象为公共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主要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总成绩应于当天在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由平定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在通知应聘者结果一周内,由本人向平定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主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平定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回避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公共类:0353--6188052
教师类:0353--6166001
监督举报电话:
平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353-6161278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七、其他事项
认真落实山西省阳泉市疫情防控要求,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相关公告。
未尽事宜,由平定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本公告由平定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八、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平定政府网站发布的后续公告、公示。
3.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1:平定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平定县2021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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