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宙 发表于 2021-12-8 15:17:53

江苏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sj.yancheng.gov.cn/)及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 www.ycfybj.com /)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 招聘对象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及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6. 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4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箱为782954387@qq.com。请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①《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2年毕业生暂无影响如期毕业行为承诺书》(附件3)。其中:外省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计划内统招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省教委验证的录用花名册等;⑤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等;⑥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等。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电子邮件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1. 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复审:面试前,医院对相关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技能等,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得分情况,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笔试和面试均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负责业务指导。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卫健委、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和医院事务公示栏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2年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卫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515-66669113(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纪检部门);
咨询电话:0515-66669112(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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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2年毕业生暂无影响如期毕业行为承诺书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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