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工作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已被聘用在本县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其中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工作由人员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报名地点如下: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大院1号楼1楼),联系人:陈娟,咨询电话:0515-69800578,0515-69800510。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同时参加多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提前从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务必提前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相应学历证书信息,查询结果页须含学历查询二维码;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设定1:2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有关通知信息。
4.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等相关工作。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并告知笔试的时间、地点等。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考试当天出示“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50%纳入总分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体检按照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29。
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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