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丁丁 发表于 2021-12-14 18:15:08

襄垣县公安局选聘20人公告

为加强襄垣县禁毒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定向选聘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定向选聘禁毒社工20名。选聘范围为市民中心改造涉及拆迁企业的在册职工,委托襄垣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人员派至襄垣县禁毒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3.年龄为女35周岁以下,男45周岁以下,学历为初中以上;
4.身体健康,无文身、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无色盲,无重听;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由市民中心改造涉及拆迁企业负责组织进行初审报名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23日送至襄垣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4.资格审核: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政治(含时事)、基本法律知识、禁毒工作相关知识等方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选聘人员。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聘人员资格。
五、考察
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员1:1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选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聘为禁毒社工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选聘资格的,取消拟选聘人员资格。
六、审批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确定录用名单,确定录用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1880元加绩效工资。
八、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本次选聘的考生应提供有效“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2.来自国内重点地区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的考生,应提供近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襄后第一时间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防控策略调整而及时更新,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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