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宙 发表于 2021-12-24 17:25:56

江苏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招聘公告

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7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见《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岗位表》)
二、报考要求
报考苏州市禁毒社会工作者,除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招聘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认同社工价值理念,热爱社会工作,自愿从事禁毒社会者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案写作能力,能与部门同事进行良好的合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体检标准按招聘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6日(周四)下午13:00-16:30至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地址:姑苏区金狮河沿19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二寸照片一张、最新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需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根据防疫要求,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校验行程码(带星号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
(2)现场审核确认:报名人员现场填报《报名表》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通知书》,请根据《笔试通知书》的时间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2、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名人员统一安排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地址另行通知,考试时间:2022年1月11日(周二)下午13:30。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月12日至1月13日公布在苏州人才网(www.szrc.cn)最新资讯栏目中,同时公布面试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2)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3)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录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日。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禁毒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由苏州市政府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负责解释。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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