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丁丁 发表于 2021-12-24 18:20:41

河曲县招聘40名大学生村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4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40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大学生,按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为2年。具体详见《河曲县2021年以政府购买方式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23日至2002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河曲县户籍和生源地为河曲县的考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婚夫妻有一方是河曲户籍,另一方可以视为河曲户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8.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服务期未满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11.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qu.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提交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压缩文件,格式为.zip)至指定邮箱:hqxycymdxsbm@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0日24:00(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所需资料:近期证件照(电子版2寸蓝底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如属生源地考生提供注销的户主页+本人页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河曲县2021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表》(附件2)。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资格初审结果由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12:00至2021年12月31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邮箱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考试费50元通过银行或手机银行交至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账号:312103010300000103323,开户行山西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171002993),缴费时一定备注缴费人“姓名+招聘大学生到村考试费”,并将报名缴费成功截图以.JPG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缴费成功视为有效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按规定缴费,而后于2021年12月31日8:30至17:30前到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县民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河曲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qu.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时要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七)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1.5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县民政人社局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河曲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qu.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1.5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八)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在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考试成绩、排名、岗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服务单位。按照属地若双方同意在选岗期间可以调换服务单位。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不服从工作所在乡镇党委安排、不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出现违法违纪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用工、管理和待遇
1.用工。根据应聘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结合体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岗前培训后安排到各村级岗位。拟聘人员要服从分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代理、合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聘用时间从签订派遣合同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
2.管理和待遇。录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实施,实行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村,要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随时了解掌握情况。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于脱岗、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县委组织部管理反馈,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受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执行,服务期内按规定缴纳“三险”,个人部分自行承担。乡镇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大学生驻村的实际困难。
六、严肃招聘纪律
1.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县委组织部将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2.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有省外旅居史或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1.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已签订合同的,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350-72881850350-7222156
监督电话:
河曲县纪委监委0350-7212388
附件:
附件1:河曲县2021年以政府购买方式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docx
附件2:河曲县2021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大学生到村工作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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