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的规定,经宁乡市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择优引进专业人才68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市人民医院26名、市中医医院21名、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10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7名、夏铎铺镇卫生院2名。现将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人才引进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往、应届毕业生,精神医学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四肢健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见《2022年宁乡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5.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6.应聘人员原则上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在读的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核:
1.宁乡市内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
2.本人有犯罪记录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2019年、2020年宁乡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中考核(技能操作)后放弃或录用后未满试用期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相关部门、用人单位以及专家联合组成考核工作组,采取面谈加技能考核方式进行。如因疫情变化导致考试时间及地点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六、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含面谈、技能考核等方式)—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宁乡人才”、“健康宁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八、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上传个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照片、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请上传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带有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明确了专业方向的需上传毕业论文照片。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6)上传2021年宁乡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1月12日12:00。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10日10:00至1月12日17:00。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需于面谈当日带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点设在宁乡市,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核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4)应聘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核
考试采取面谈、技能考核等方式结合进行。面谈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1.面 谈: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均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按照1:3的比例,根据同一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技能考核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面谈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2.技能考核:考生进入用人单位对应招聘岗位的临床科室进行7天的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成立专家考核组,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疑难危急重症的分析和处理能力,专业技术技能操作等。
3.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由面谈和技能考核成绩各占50%组成,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若有考生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有岗位出现空缺,则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在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将计划调剂到本单位其他岗位。
十、体检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临床岗位人员需检查药物过敏和其他职业健康禁忌证,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若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十一、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考察由人社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分析评估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须于考察合格后三天内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市卫生健康局,资格终审由宁乡市人社局实施。
3.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公示与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健康宁乡”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若有考生放弃则不再递补。
2.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
3.对考察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且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二)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含澳门);
2.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卡)”;
3.应聘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
(三)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需提供应聘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卡)”;
2.应聘当天,应聘人员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
3.应聘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聘前经治疗症状仍未改善。
(四)所有应聘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招聘现场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为保证应聘人员能准时进入招聘现场参加考试,请提前打印好本人应聘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六)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四、其他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在本次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二)密切关注动态。招聘过程中,有关招聘事项均在“宁乡人才网”、“健康宁乡”微信公众号公布,除初审结果外,其他事项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各位应聘人员务必密切关注相关消息,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主动接受监督。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
0731-87883768(市卫健局人事科)
监 督 电 话:0731-88980721(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
0731-88981728(市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2021年宁乡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2021年宁乡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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