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建平安和谐龙山提供强有力保障,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勤务辅警12人,限男性;文职辅警1名,不限性别,协助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道路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实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招聘,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应聘辅警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户籍地为龙山县(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应在龙山县);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交通管理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3日至2003年1月13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3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报考勤务辅警学历需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报考文职辅警学历需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但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1、身高: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2、体重:执法勤务类辅警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 90公斤;文职类辅警体重45公斤以上不超过65公斤;
3、视力:执法勤务类辅警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文职类辅警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其他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纹身及精神疾病,无传染病病史;
(六)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经营公安机关管理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娱乐场所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证件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1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楼大厅(岳麓大道)。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见义勇为者等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4张,并如实准确填写《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
4、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具体以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电话或微信通知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体能测试(100分)
①、测试人员:全体报考人员;
②、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执行,男性测试1000米跑标准为4'35〞以内,女性测试800米跑标准为4'30〞以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及格的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因个人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进入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测试时间内赶到测试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超过测试时间没有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③、测试要求: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测试时间内赶到测试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超过测试时间没有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④、测试时间:2022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⑤、测试地点:龙山县皇仓中学。
2、笔试(100分):
①、笔试人员: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请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参加笔试人员;
②、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安基层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③、笔试要求:报名合格人员于1月24日上午8:00-12:00到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221室)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100分):
①、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②、面试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4、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折算后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折算后占综合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折算后占综合成绩30%,加上加分项为最终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项(5分):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加3分,见义勇为者加2分、公安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各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5分。
(三)体检和政审
1、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入围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包括吸毒检测。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政审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组织公示,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上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交警辅助执法岗位工作或不服从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适合公安辅警工作的可续签合同。
(五)培训
拟聘人员上岗前须进行法律知识和公安交警业务知识培训。培训费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五、待遇保障
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薪资及保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经费约5.8万元(含薪资待遇、服装、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发现不达标、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4、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查询: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743-6235568
监督举报电话:0743-6235066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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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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