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遴选(选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湘组发〔2022〕1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一、职位与计划
1.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计划3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10名。具体遴选(选聘)职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选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选聘)计划职位表》)。
2.遴选(选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遴选职位面向我县县直和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科级(不含科级)以下人员。
2.选聘职位面向我县县直和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医疗机构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被选聘到事业单位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遴选职位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报考选聘职位人员需具有1年以上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以实际考核年度计算)。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其中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在现职务职级岗位任职时间从任免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人员的现有职务级别和职级以及岗位等级能否保留由遴选(选聘)单位在职数范围内研究决定。
8.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9.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遴选职位报县委组织部认定,选聘职位报县人社局认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遴选(选聘)程序和办法
遴选(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跟班试用、办理转任(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县行政中心479室)。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选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遴选(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遴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核减遴选(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选聘)计划。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遴选职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选聘职位报县人社局批准。
(3)取消遴选(选聘)计划数的职位,将于3月2日20:00前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3月3日上午9:00前发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3月3日18:00时前公布核减遴选(选聘)计划数的职位。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22年3月4日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本人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县行政中心187室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则须提供报考人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内容见《遴选(选聘)计划职位表》。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2年3月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遴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遴选(选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4)面试内容。根据职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遴选(选聘)职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遴选职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8)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遴选(选聘)。
(9)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调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转任(调动)人员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遴选(选聘)领导小组审定。
(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结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关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八)转任(调动)手续办理
根据试用情况,由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集体研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组织部署,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遴选(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遴选(选聘)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报考人员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遴选(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职位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5.遴选(选聘)人员录用后,除组织提拔任职的情形外,一年内不得以各种理由调离遴选(选聘)单位。
6.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将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同认同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本方案未尽事宜和本次遴选(选聘)的有关政策以及遴选(选聘)职位报考条件由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0735-4480408;
县委组织部:0735-4470006;
县人社局:0735-4469972。
(二)举报投诉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0735-4480802;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4470169;
附件:
1: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2: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4: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选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5: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桂阳县委组织部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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