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启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校外教育指导中心辅导员 1名
二、招聘条件
1.本市户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办公室文秘工作二年以上经历,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编辑制作微信推文。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如录用,最低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年。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龙镇公园中路701号(工商银行北隔壁100米),联系电话:0513—83344537
3.报名方式:(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报名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所获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由招聘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四、考试、体检及考察
1.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启东关工”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受启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资按照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启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招录资格。
八、其他
本《简章》由启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344537
附件:《报名登记表》
启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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