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自主招聘专职消防员100人公告
根据银川市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自主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以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为主,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抢险救援、车辆驾驶等工作,共招收专职消防员10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3、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
5、男性,宁夏户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18至26周岁(出生日期在1996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之间)。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B2以上驾照,体育类、艺术类等其他特长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满足体能测试要求。
7、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员党籍的;
(2)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6)未满军队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8日。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878821051@qq.com。咨询电话:18995029176。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不计入考试的总成绩,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消防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笔试加分:烈士、因公牺牲消防员的配偶及子女加10分;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四项体能测试全部达到优秀标准、持有烹饪技术资格证、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2型及以上的考生加5分。同一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拟招聘人员总数1:2确定。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六)体格检查
体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基础工资的80%,约4000元),试用期(两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与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派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二年)。
四、
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核定(约7000元),并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进行浮动,同时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合同签订方审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和《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二)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轮休8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法定的带薪公休假。
(三)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集中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并在全市区范围内统一分配。
(四)专职消防员在服务期间,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可根据各消防站执勤力量需求进行岗位调整。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在参加招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接受测温、佩戴口罩、遵守安全距离,配合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有14天区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要求,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银川市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银川市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