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90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要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十八周岁以上(2004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含刑侦勤务、治安勤务、禁毒宣传教育、禁毒勤务、网安勤务、留置看护、驻片辅警、监所勤务)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含文字辅助、驻片文职)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取得相关学历的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1日,截止时间未获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将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会同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8日,相关信息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及江华瑶警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9日至3月22日,每天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 5:30。
2、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老办公楼一楼(国旗杆旁边)
3、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②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或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员(退伍)证(如有)、驾驶证(如有)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2寸照片各4张;③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码、测量体温。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中、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永州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须要委托人代报名。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名联系电话:0746-2321898,17674949829(李警官)
(三)考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及江华瑶警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老办公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及江华瑶警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重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或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能测试对象。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重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成绩合成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及江华瑶警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成绩。
(四)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分招聘职位由高到低的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能测评结果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毒品项目检测,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招聘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被判处刑罚,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及江华瑶警在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对因考生在体能测试自愿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签订合同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要求与被聘用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九)解聘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其他情况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可以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和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离职后收回)。
(二)试用合格后工资待遇为月薪2900元—3200元,上述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及月考核奖,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三)配合相关部门执行加班任务的,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班考核情况发放加班补贴。
六、注意事项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招聘考试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有关政策。
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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