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于1975年1月,主要承担砚山县内的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综合应急工作。大队成立以来成功地处置了“12·4”阿舍乡矿洞事故、“6·03”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浸出车间爆炸燃烧事故、“5·12”抗震救灾、2010年抗旱救灾、文山“2.03”职教园区脚手架坍塌等急难险重任务和各类安全保卫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队伍。根据大队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应一、招聘岗位
(一)消防文员:3人(男女不限)。
(三)管理标准:消防文员采取上下班工作机制,主要从事协助防火监督干部进行监督检查、档案卷宗整理、消防宣传、办公收发文等工作。
二、工作地点: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消防文员年龄为21岁以上,30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消防文员要求形象良好,言语表达流畅,服务人民群众态度和意识兼优。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工作待遇
(一)消防文员岗位实习期为1个月,正式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及其他补助;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正式录用后其每月工资根据岗位实发2800元,享受大队绩效及工会相关保障,逐年增资。
(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三)休息安排:每周日除值班外正常休假。其余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上班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
2.2.(四)提供工作期间一日三餐、服装;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食、服装等;期间的伙食、服装等;方式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或取得国家相关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始材料。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及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证明1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HIV等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5.近期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3张(红底)。
(三)报名地点: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砚山欢乐大世界游乐园对面)。采取实地报名的方式,竞聘者到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大厅领取并填写《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收消防文员报名表》。
联系电话:1878852886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六、考试安排试安排
由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
主要对招聘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核实。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消防大队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
(二)面试安排
时间为2021年4月1日。采取面试制度,不笔试,由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招聘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应聘对象进行基本工作素养和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面试考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特别提示
(一)经政治审查、面试、身体检查合格后,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应聘人员因个人思想、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消防大队有权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对象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发现异常,及时与报考联系电话核实。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以微信公众号“砚山消防”发布及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八、公示及聘用示及聘用
(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二)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每月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素质进行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答。
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3月15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