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院校招聘38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等相关规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院校(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体见各学校要求。其中: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各学校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3月28日9:00 - 4月17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28日9:00 - 4月18日16: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28日- 4月19日期间09:00 16:00。
4. 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3月28日09:00 - 4月1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4月2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考方式
招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与说课。
(一)笔试
1.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初审,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5月上旬进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和各招聘院校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 笔试考核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写作、综合知识等。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4.其他说明: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 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名次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和各招聘院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院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各招聘院校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各招聘院校陈述申辩。复审资料包括:
(1)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有效的相关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或证明)等;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人员参加说课。
(三)说课
1.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说课。
2.说课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说课办法现场告知应聘人员。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说课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说课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和招聘院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院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与相关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相关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52853507。
招聘院校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1.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511-83361678。
2.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咨询电话:0510-68781165。
3.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514-8790927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2853504。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25-83230723。
附件: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部分院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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