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聘80人公告
鉴于我市疫情防控任务繁重,现有力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卫健部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卫健委30名、市传染病医院5名、市疾控中心15名、市中医医院30名,共计80名。
二、招聘人员范围
2021届及往届朔州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的规定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身体素质好,吃苦耐劳,能值夜班,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岗位,食宿自理。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3.具有本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市疾控中心招聘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护理等医学类专业岗位10个,非医学类专业岗位5个;市中医医院招聘医学检验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20个,护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高级护理、护理学、护理)10个;其它单位专业不限。
四、人员待遇
1.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相关待遇。
4.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内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给予相关待遇。
5.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保证其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视为出勤。
6.岗位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补贴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五、人员管理
1.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3.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由本人承担招用单位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顶替。
4.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每年12月底之前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报告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工作等情况。
5.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2)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3)因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出规定期限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或无法继续工作的。
6.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一个月之内,函告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六、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双向选择、公示等环节组织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30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日(工作日期间报名)。
报名地点: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人才大楼一楼东大厅。
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
(3)《朔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政审表》
(4)《朔州市卫健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朔州市传染病医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朔州市疾控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朔州市中医医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所需表格从公告附件内自行下载、填写并由相关单位加注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根据所报单位选择填报一个)。
2.资格审查
朔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资料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双向选择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4月2日上午9:00至12:00在市人社局(西区)人才大楼一楼大厅,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申请表和自我推荐材料(500字左右),由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双向选择。
4.公示
招聘单位最终确定的录用人员,于4月6日在朔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就业创业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七、有关要求
1.各符合招聘报名条件高校毕业生,按通知要求本人报名,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有关政策,一经发现,清退出公益性岗位,并列入失信记录。
2.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安置、聘用、监督的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同时报名采取错峰、限流方式,避免聚集。
联系人:王国祥 联系电话:17634929993
附件: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
2. 朔州市卫健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防疫工作人员政审表
3. 朔州市卫健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
4. 朔州市传染病医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
5. 朔州市疾控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
6. 朔州市中医医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
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9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