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人|湖南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医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部分直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
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见《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后。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2022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报名地点、时间以及报名方式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各单位招聘公告链接附后。
(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共同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分数相同的岗位,以不去掉最高分、最低分计算。
(四)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以及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卫健委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经市卫健委审核,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届毕业生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能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
应聘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二)严肃考试纪律
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者应密切关注招聘工作进程,注意浏览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要求按《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7706380(市卫健委人事科)
0736-7788115(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6-7319706(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736-7723405(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736-770519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http://www.5rc.com/ueditor/php/upload/image/20220402/1648889385124428.jpg
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公告(点击进入)
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点击进入)
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点击进入)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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