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罗源县招聘监察协理员21人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福州市就业创业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5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文件精神,经2021年9月第一轮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我县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仍有部份岗位空缺。为保障我县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公开补充招聘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21名(县人社部门2名、社区11名、乡镇8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福州市户籍,年满40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制作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5.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随军家属。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聘用期限
1.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不予续聘。
4.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人事关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日常工作由各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5月1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四楼(罗源县司前街20号),联系电话26832803,联系人吴女士。
3.报名材料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附后请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采取计算机操作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计算机操作合格者进入面试。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层次优先录取。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加试择优录取。
3.对经上机考试合格、面试入围的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正式录用为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
4.岗位选择按招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5.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简化).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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