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桃源县公安局招聘20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的相关规定,桃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计划
桃源县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交警大队2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2:1,若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则调整招聘计划。
(二)岗位设置
文职辅警8名,主要从事资料整理录入、窗口服务、文书助理等工作。
勤务辅警12名,主要从事治安防控、值班备勤辅助等工作,原则上均为基层岗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常住户口在桃源县或户口未在桃源县但实际在桃居住1年以上且取得居住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1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文职辅警需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2、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桃源县公安局出入境大厅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外县籍)及退伍证(退役军人)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100分)
笔试对象、时间、地点及范围
笔试对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实行分岗分类考试:
(1)非政工宣传岗及非指挥中心接警员岗位:公共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政治常识等综合知识)
(2)政工宣传岗位:公共科目+文笔测试
(3)指挥中心接警员岗位:公共科目+专业知识
2、面试(100分)
参加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的全部人员的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1、政工宣传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文笔测试成绩×80%)×50%+面试成绩×50%;2、指挥中心接警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知识成绩×80%)×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文笔测试成绩或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4、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对象:通过面试环节人员均为体能测试对象。
体能测试内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性1000米长跑,女性800米长跑,三项达标为合格,两项达标为基本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测通过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桃源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七)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或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而被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空缺时,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补充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特别提示: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八)定岗
资格复审和考察结束后,对拟招录人员确定工作岗位并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逐一电话告知,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招录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聘用人员的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购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县财政保障,月平均工资为34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照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层级工资。根据辅警履职和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绩效工资。
特别情形:部分岗位享受不同的岗位津贴,其中宣传岗位在试用期合格且从事辅警工作满6个月后,根据能力确定岗位津贴,最多可享受至我局最高岗位津贴,同时享有激励奖金(另有规定)。
2、用人单位在工作期间提供早、中餐,但不提供住宿条件。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1.所有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应主动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
2.报考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28天内无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地级市、县(区)旅居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报考人员在考试或测评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
报考人员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4.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县(区)旅居史的;
5.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试或测评前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考试或测评时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且无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七、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6684266
监督电话:0736-6684063
2022年5月9日
附件:《桃源县公安局2022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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