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4号)文件精神,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
市农业农村局所属3个事业单位7个岗位,计划引进9人,详见《2022年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需求目录为准。
(四)2022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将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公告在衡阳智慧党建网(https://www.hyzhdj.gov.cn/)、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nyncj/)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硕士研究生引进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5月13日17:30;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17:30,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硕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标题名称:招聘单位+姓名+应聘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考生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869077560@qq.com;报考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的考生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141829864@qq.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电子照片。2022年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3);④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网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完成。用人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邮件回复考生资格初审结果,对报名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段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具体咨询(见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一览表,附件4)。
2.现场确认集中组织实施。考生按照统一安排在面试前一天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①网上报名打印的《2022年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5);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
3.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后果自负。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考试考核通知单。考生凭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
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实行随报随审、随谈随签,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考核
考核分面谈和面试两种方式。
1.考试考核的方式。
(1)面谈(考核)。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面试(结构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集中统一组织,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2.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安排。考试考核安排在现场确认的次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如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设置8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2.体检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次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如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报送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召集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市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引进对象,并在衡阳智慧党建官网、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对象公示后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由市委人才办下发书面批复通知书,用人单位凭批复通知书,与引进对象签订合同(市属事业单位的先到市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享受人才补贴。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可享受6万-30万的生活补贴和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
(二)解决家属安置。博士研究生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衡阳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按对口部门给予安排;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编制兜底保障。 本次引进的人才不受年度用编计划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余编制,由市委编办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编制管理专户中安排编制。
(四)聘任职称岗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五)发放人才礼包。向高层次人才推出“雁城英才服务金卡”,向来衡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推出“雁城人才大礼包”。统筹整合人才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交友联谊、安居保障、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休闲购物、景点旅游等优厚待遇和优质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引进对象须在用人单位最低连续服务5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市委人才办召集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为考生提供免费住宿,市文旅广体局向考生发放衡阳旅游年卡。
(四)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有意报考的考生,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要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在现场确认及考试当日(5月中旬)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红码、黄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引进工作在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34-8180495(衡阳市农业农村局),0734-8881055(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0734-8676928(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13617474841、15973404133(衡阳市蔬菜研究所)。
附件:
附件1.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目录
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相关证明
附件4.各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5.2022年衡阳市农业农村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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