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景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聘30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为进一步缓解交警警力紧张局面,进一步优化交通辅警专业化水平,经县政府批准,景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录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交通综合管理类:招录路面交通网格化管理一线执勤人员30人,以提高辖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和事故处理水平,充实一线开展各类交通警务工作和事故处理工作。
三、招聘方式
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9号)和《衡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衡政规8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招聘程序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并委托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县交警大队负责按程序监督。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病史,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3、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此次招录仅限男性,身高1.7米以上,具有衡水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94年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复退军人,或者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本着退伍军人、学历较高者择优招录。
4、复退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6月19日共三天(每日9时至16时30分)。本公告发布日期起至6月17日之间可以接受电话登记报名。
2、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录的政策和条件,退役军人需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粘有同版小二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毕业学生需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粘有同版小二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在衡水冀联人力资源公众号自行下载,附表1为报名表,附件2为政审表)。
3、报名表一律由本人手写,整洁规范填写,打印或代写无效,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全体考生在报名前全部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政审表,由所属辖区派出所盖章,报名时上交,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6、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县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报名的退役士兵进行资格审查。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大专以上毕业生资格审查。
7、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8、考生自备档案袋,将提供的各类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考生提交的各类复印件、报名表均作为报名原始资料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9、考生要及时关注景县交警微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考生联络微信群,了解考试公告等有关信息。
(二)缴费。考生报名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试卷等费用,报名截止后不退)。
(三)体能测试。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由交警大队会同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有一项不及格的视为退出,全部及格人数根据千米跑成绩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四)笔试。入围笔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群公布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上有详细笔试地点、时间和注意事项。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大纲范围为:时事政治、交通法律知识、执勤执法常识、行测分析题、廉政意识题、单位规章禁令、文秘写作等,总分100分,不发放学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在景县交警微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考生联络微信群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入围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群公布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准考证上有详细面试地点、时间和注意事项。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全体考生要严格遵守工作人员指令行事,期间纪律作风不强、不听安排招呼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并在景县交警微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信息。
(六)体检。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上述环节合格的人员在衡水冀联人力资源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公示期满,由交警大队根据计划统筹分配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派遣用工合同,试用期的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结束工资待遇执行河北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每年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往景县交警大队工作,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联系电话:0318-8883928;18503181018
景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衡水市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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