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韶山市引进事业单位人才20人公告
为全面实施“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集聚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韶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人才,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人才范围和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范围为全国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人,详见《韶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8日至2004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须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条件,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岗位代码为13、14、15的人员,需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考职位专业相关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其中13、14、15岗位的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专业按照《2018年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设置。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韶山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部分高校官网等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zrpta.com,时间:2022年5月2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17:00。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附件2:《韶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面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内容:
1.《面试准考证》;
2.《韶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6.报考人员如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课程成绩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达1:2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或将相应计划数调整到报考人数比例高的岗位,并在面试之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形式见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主要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递补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递补。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4.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韶山市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在韶山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管理和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同时可享受《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相关待遇。
1.享受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从入职的次月起,分别按照每月4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2.享受人才安居补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在韶山市首次购买或夫妻共同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屋面积未超过150平方米的按实购面积补贴,房屋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按150平方米补贴)分别每平方米补贴800元、600元。
3.优先解决子女入学。各类人才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近就优入学入园。
4.提供康养、就医、养老服务。在韶山市人民医院开通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家庭医生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人才提供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人才的父母可优先安排在韶山市内公立养老服务机构养老。
5.市级领导联系人才。明确市级领导联系人才,实行人才导师制度,在市委人才办开设“人才服务专线”,畅通人才建言献策通道,营造尊重人才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公示及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因自身原因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55681980
引进工作监督电话:0731—55681130
附件1:韶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韶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韶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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