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2022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的通知》(西人社函〔2022〕38号)文件,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亚洲象保护管理中心2022年计划考核招聘2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西双版纳州亚洲象保护管理中心急需紧缺人才2名。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2022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聘用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6月6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人员;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专业目录要求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4)。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6日8:00至6月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景洪市嘎兰北路6号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楼307室,联系人:杨南,联系电话:0691-2127952、13628801597。
2.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6月8日18: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以PDF格式形式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65244020@qq.com,邮件标题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报名时间以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人才聘用报名表》和《承诺书》(附件2、附件3),须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职称资格证书;
4. 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 本人获得的各类奖章、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纸质版和PDF扫描件,网上报名人员先提供PDF扫描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将于2022年6月9日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告知。
2.现场资格审查:考核面试前两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通知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提供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由州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求职动机等方面内容,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聘用环节,1:1进入面试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和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窗口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和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窗口网站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中共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考察
从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复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中共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和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在递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按规定程序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有关要求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和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窗口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发生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五)考生要密切关注并遵守景洪市的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691—2122609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附件1:2022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聘用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网页链接.docx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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