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苏州昆山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人简章
2022年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简章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4年5月25日至1986年5月26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5.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认证为准),不限专业。
6.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2年5月25日及以前迁入)。
7.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9.录用后在昆山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2.应聘材料要求:《2022年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以上材料相关电子件请发至电子邮箱ksfyzp@163.com,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6日。
进入面试后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并于核验当天提供,时间另行通知,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由昆山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时事政治、基础法律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成绩占综合考评的50%。
2.听打测试: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由专业软件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自动计算得分。请考生自备笔记本电脑。听打测试成绩占综合考评的50%。
六、面试
在综合考评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考评成绩高者在前;如综合考评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听打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各环节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九、录用
1.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一、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四查一测一扫”,即查戴口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扫场所码,各查验事项均正常者方可入场。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本简章由昆山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713752
监督电话:0512-57716778
附件1:2022年昆山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2年昆山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昆山市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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