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招聘科研与技术人员公告
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科研与技术人员公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号)文件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部分空缺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
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为包头市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的单位,主要开展前沿、关键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育,提供工艺创新、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等技术服务。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促进成熟技术在包头落地转化,构建稀土成果转化创新服务支撑网络体系。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和标准研究,承担相关检验检测及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等工作。
二、引进计划
根据工作实际和业务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与技术人员12名。具体详见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科研与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需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与相关专业相符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七)截止简章发布之日起,年龄不超35周岁,博士或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应聘人员不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七)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9:00至2022年6月28日17:00止,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选择“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网上准考证打印:定于2022年6月30日至7月2日打印准考证,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要更改考试时间,将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必须带齐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系统初步审核。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着重审核年龄、获得学历学位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是否具有岗位需求的基本能力素质等。正式资格审核在面试前进行。
(四)笔试
1.笔试由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委托专门机构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4.笔试时间:2022年7月3日,地址见笔试准考证,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公告通知。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准备报名表(报名系统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报到证和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登记表》)、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1张。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材料,需提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予以核实。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还需携带原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2.面试由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关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面试公告。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专业水平、语言沟通和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3.报考人员能力素质测试总成绩的计算:能力素质测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成绩公布
1.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和考察
1.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并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工作由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进行组织。考察采取函询、个别谈话、查阅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引进人才名单。
(九)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结束后,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在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的、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考上高等院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聘用人员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七、纪律监督及政策咨询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公告由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472-5953343
咨询电话:0472-595334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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