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小编 发表于 2022-6-15 18:42:20

2022年河北张家口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54人公告

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1日至2004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无教师资格证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 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和在张家口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从张家口入伍(含生源地)的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

  3、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22、23日,截止到23日下午17:00仍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员报名时,6月24日9:00至26日17:00将对其他所有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开放报名。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⑹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⑺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15:00-17: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南楼336房间)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事宜。所退费用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不再办理。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笔试考场设在张家口市区,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经测温后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笔试科目

  ⑴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7:3;

  ⑵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

  ⑶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左右,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j.zjk.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前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医学类、综合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市委党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6、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共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审档

  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等处理。

  5、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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