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彭阳县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公告
彭阳县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公告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招募工作现已开始,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14号)文件精神,2022年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1届、2022届)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
一、实习岗位
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乡村振兴、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
二、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为1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三、工资待遇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750元。实习期间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3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岗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实施部门及选派
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采取实习单位网上发布实习岗位需求信息、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人社部门(就创中心)网上派遣、实习单位网上考勤、财政发放补贴的模式进行。
五、组织实施
(一)注册登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有高校毕业生实习需求的,于7月20日前到县政务大厅二楼就创中心窗口,携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进行申请,申请后,在宁夏公共招聘网上(www.nxjob.cn)注册用户。
(二)上报需求。7月31日前,机关事业单位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在网上填报《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网络信息表》。
(三)发布岗位。8月1日起,依托宁夏公共招聘网发布全县实习单位岗位需求信息。
(四)组织报名。8月8日起,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注册报名,网上打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网络报名表》,于8月31日前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县政务大厅二楼就创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派遣手续。9月1日起,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到岗实习,9月底前,完成派遣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
联系人:杨静平 联系电话:0954—7012459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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