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邱县招聘核酸采样人员14人公告
邱县关于公开招聘核酸采样人员的公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加快固定便民核酸采样点建设使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采样人员1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城区7处固定便民核酸采样点,每个点配备2名工作人员,共需招聘核酸采样人员14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四)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有过社保缴费证明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45周岁);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邱县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邱县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2022年7月13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八)医学类专业笔试考试加5分(如取消笔试,面试加5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法违规被开除、解聘人员;
5.有犯罪嫌疑或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2年7月6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15日(8:30-17:30)
2.报名地点:邱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中兴路与政通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地点时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口罩并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等。
3.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不含临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③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材料齐全者填写《邱县2022年公开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如报考人数达不到1:3,将取消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见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核
对进入资格审核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测评环节。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5-7名,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点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优先招录: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与服务基层四项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管理
县疾控中心与人力资源公司签定用工协议,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县疾控中心下属7个核酸采样点工作。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使用、考核等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可续签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无需设立此岗位的,不再续签合同。表现优秀者,在政务辅助人员招录中优先录用。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邱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待遇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无法按时参与招聘各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考。
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咨询电话: 0310-4575507(县卫健局)
0310-8368107(县人社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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