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第二次教师招聘28人公告
2022年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是福州市政府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创办的一所(包括小学一部、小学二部、初中部、高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是清华附中合作学校成员校之一,与清华附中本部和其他成员校师资统调、资源共享。学校依托清华附中优质的教育资源,秉承清华附中的办学理念,借鉴清华附中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师资建设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
学校创建于2020年,现有32个教学班共1005人,教职工110人。未来学校规模将达到或超过132个教学班,并逐步实现传统育人与体教结合、艺教结合、科教结合特色育人双发展。
校园望鼓山,依闽江,毗邻三环魁浦大桥,占地约337亩(其中教育用地约202亩、体育绿化用地约135亩)。小学二部为原岚湖小学,占地约28亩。校园内白墙黛瓦,美轮美奂,硬件设施一流,拥有教学楼、公寓楼、食堂、礼堂、书院、篮球馆、冰球馆、跳水游泳馆、标准运动场、练习运动场、风雨操场、室外篮球场、室外排球场、室外网球场以及攀岩墙、极限运动等设施。
学校坚持“清华文化”“八闽文化”“红色文化”三位一体的文化立校观,以“为新时代人才奠基”为教育使命;以建设一所“立足海西、互通世界、根植清华教育理念、面向未来的新时代学校”为宗旨;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校训,以“人文日新,行胜于言”为校风;以“明德启智,修己树人”为教风,以“带着问题学进去,带着感悟学出来”为学风,突出“八闽风流,清华人物”文化特色,努力把清华教育理念和八闽大地教育实际相融合,着力培养“有八闽、清华的底蕴,有国家、民族的担当,有世界、未来的眼光”的新时代人才。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内教师28名。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小学二部
中学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道德与法治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小学教育类、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公办编制内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
1.中学英语教师需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2.公办编制内教师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新任教师岗位报考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公办编制内教师需在面试前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同意报考函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科学
2
小学教育类(物理、化学、生物、教育技术、计算机、地理方向)、数学、生物、物理、化学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
语文
2
中文及相关专业
数学
3
《2022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航空航天类相关专业
英语
2
英语及相关专业
政治
3
政治及相关专业
物理
1
物理及相关专业
化学
1
化学及相关专业
生物
2
生物及相关专业
历史
2
历史及相关专业
地理
2
地理及相关专业
通用技术
1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及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科学教育、科学教育(化学方向) 、科学教育(物理方向)、科学教育(生物方向)专业
音乐
2
音乐及相关专业
总计
7
2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3日中午12点整。
(二)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清华附中福州
学校第二次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其他相关材料(见附表2)和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发送到qhfzfzxxzhaopin@163.com,并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段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
学校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在7月23日12:00至7月24日12:00期间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一)面试及确定拟聘人员
1.面试对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要求直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教育局网站公告栏相关事项通知并务必保持电话、短信及邮箱畅通。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
2.面试内容包括学科片段教学及专业知识考核,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合格。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该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修正系数。
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聘用事项
拟聘用人员应参加体检、考察和岗前培训。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没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上岗手续。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16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受聘人员(含公办编制内教师)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其他说明
招考工作由清华附中福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91-88681626,联系人:江老师。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2022年7月8日
附件1: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第二次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pdf
附件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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