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石家庄公务员考试证件审核通知
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石家庄市证件审核通知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石家庄市证件审核定于7月24日至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贻误审核。
一、防疫须知
证件审核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参照《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和安全须知》执行。
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温及必要的疫情防控核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证件审核地点。审核期间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审核对象
在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中报考职位代码以“1010”开头的职位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即石家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职位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
三、审核时间
2022年7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四、审核地点
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3、36、39、49、81路到市人才市场站。
五、审核分组及建议时间
请考生根据分组情况,到审核现场依次排队等候。
第一组:24日民盟市委、市妇联、市纤维检验所、市统计局、市城市更新中心市直职位;25日市城管支队、市卫健委、市卫生监督局、市审计局市直职位;26日新乐市直职位。(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二组:24日长安区直、平山县直职位;25日高邑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职位;26日高邑县其他县直职位。(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三组:24日新华区直、灵寿县直职位;25日深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信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直职位;26日深泽县其他县直职位。(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四组:24日栾城区直职位;25日井陉矿区区直,裕华区直,藁城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委党校、区司法局职位;26日藁城区其他区直职位。(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五组:24日赞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直机关工委、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职位;25日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位;26日赞皇县、桥西区其他县(区)直职位。(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六组:24日行唐县直职位;25日无极县直职位;26日晋州市直职位。(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七组:24日正定县直职位;25日赵县纪委监委、行政审批局、司法局职位;26日赵县其他县直职位。(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八组:24日元氏县直职位;25日井陉县直职位;26日鹿泉区直职位。(以上不含公检法职位)
第九组:24日无极县、赞皇县乡镇职位;25日晋州市乡镇职位;26日鹿泉区、深泽县乡镇职位。
第十组:24日赵县乡镇职位;25日栾城区、平山县乡镇(街道)职位;26日井陉矿区、元氏县乡镇(街道)职位。
第十一组:24日市直属、晋州市、灵寿县、井陉县、高邑县公安职位;25日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公安职位,裕华区、高邑县乡镇(街道)职位;26日正定县乡镇(街道)职位。
第十二组:24日市直属县(市、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A、B、C;25日其他人民法院职位;26日人民检察院职位。
因参加证件审核人数较多,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考生原则上按分组时间安排参加审核。同时,7月24日至26日均受理各岗位考生的证件审核。
六、审核内容
按照招录公告和报考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①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证、④学位证、⑤户籍材料、⑥就业报到证、⑦《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⑧职业资格证书、⑨党员证明、⑩相关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中,①—④为所有考生均需要提供的材料,⑤—⑩为考生根据招录公告和自身报考职位条件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除以下三种情况外,其余考生均需提供相应户籍(生源地)证件:(1)报考不限户籍(生源地)职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2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2)报考不限户籍(生源地)职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此证书职位的人员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
以户籍地报名的需提供户口本,户口以2022年2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地报名的,需提供其亲属户口本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派出所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以生源地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证明(如本人户口页有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内容则不用开具证明)或高中毕业证。
2.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和《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如学校实行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需提供网签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会计、审计、法律、计算机、建筑等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件。
5.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6.报考职位要求民主党派成员身份的,需提供县级以上统战部门或市级以上民主党派开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加入民主党派时间等信息。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服务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共青团委出具的证明并盖章。(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证明中须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历年考核情况,续聘的须注明何时续聘和续聘期限。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县乡事业编制”专门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在编在岗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何时到何单位工作、何时办理入编手续、占用何种编制、目前是否在编在岗等信息,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编制、所在单位公章。
七、其他要求
1.考生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证件类材料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笔试准考证需留存一份,请提前复印。
2.在证件审核中,发现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
特别提示:证件审核中,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最新版)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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