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衡山县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表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县外尚在试用期内、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生(2022年7月之前毕业的除外)。
10.有吸毒史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至2022年8月3日17: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考试以下岗位为合并招录岗位:
①乡镇工作人员1 党建专干12人,岗位代码124;
②乡镇工作人员2 人武专干2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代码125;
③乡镇工作人员3 人武专干4人,岗位代码126;
④乡镇工作人员4 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3人,岗位代码127;
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专业的,不得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只允许报考专业不限岗位。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填写。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报考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衡山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34-5812968)。
(6)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7)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网上确认时间同步,为2022年7月27 日9:00至8月3日17:00。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此次招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网上缴费确认后,非岗位取消,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和退还报名费。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可到衡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304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8月5 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7日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 14:00-16:30《申论》(100分)
笔试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
(2)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3)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本次考试的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查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的结果为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末位名次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对报考人员和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3.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2022年7月前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报考证明或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以及学籍网上查询证明。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认定时间以2022年6月30日前,党组织批准的时间为准。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通知面试但本人提出放弃参加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综合成绩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按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选择单位
报考岗位代码为124、125、126、127的考生,分别按照相应岗位要求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单位岗位或乡镇,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和《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3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对2022年7月之前毕业的大学生,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把好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择单位和考察等关口。
3.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衡山县人社局 0734-5812968
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0734-5820886
监督电话:
衡山县纪委监委0734-5812816
衡山县委编办 0734-5816255
八、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衡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
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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