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石家庄平山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公告
2022年平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为提高我县医疗整体水平,有效缓解急需紧缺人才匮乏问题,加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为平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平山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平山县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近90亩,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现开放床位600余张,职工700人,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80余人。开设临床科室23个,医技科室10个。
平山县人民医院是城乡居民、职工医保定点医院;肺结核防治、检测定点医院;慢性病鉴定专家组成员单位;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各保险公司定点医院;工伤鉴定专家组成员单位;参保人员定点体检单位;北京协和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精准帮扶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集团网络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先心病筛查协作医院;河北医大第一医院肝癌早期筛查基地;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承担着全县人民的医疗保健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如实际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或招聘人员到岗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流失,为不影响县医院工作正常开展及减少招聘环节及费用,空缺岗位将由县人社局按照招聘要求,随时自行招聘,聘用后到县医院试用。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2022年平山县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2022年平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200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2022年7月20日-- 7月26日。
通过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5日--7月31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6会议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2022年平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2022年8月3日由本人持身份证亲自领取准考证,领取时详细核对准考证上填写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面试环节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设置数/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当岗位设置数/笔试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应聘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第三方负责,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考场外张贴公布。
(六)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较长者。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和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和审档均合格人员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用人单位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平山县人民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落到实处。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档等招聘过程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七、注意事项
1.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考试时须出具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且体温测量无异常,并无干咳等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如有发热症状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上报。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
0311--82899969 平山县人民医院
0311--82827726 平山县卫健局
0311--82919524 平山县人社局
附件1:《2022年平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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