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丹阳市医疗保障局竞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市医保局经与市卫健委会商,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中公开竞聘1名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人数
1.竞聘岗位:丹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竞聘人数:1名。
二、竞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专业、学历等条件;
5.目前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在相关工作岗位满5年,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竞聘专业及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专业
学历
人数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
01
药学
本科及以上
1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至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市卫健委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
4.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22年8月5日到市医保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主要是药学知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以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成绩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dypxzx.com)公布。
五、考核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竞聘人数以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人员。经资格复审后由市医保局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竞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市纪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竞聘录用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1-88033387,86860908
监督电话:0511-86928106
七、本方案由丹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丹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丹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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