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常宁市市直单位遴选33人公告
常宁市市直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一、遴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加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33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常宁市市直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遴选范围为:常宁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范围为:常宁市范围内具有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工勤人员除外)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报考岗位具体年龄要求;
4.参加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参加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四、遴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公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通知等相关信息均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党建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按管理权限,需经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同意。
3.现场报名地点:常宁市解放南路19号(常宁市委组织部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7242007。
4.报名所需资料:《常宁市市直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二)笔试
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本次遴选(选调)考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所有岗位考试科目一致,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考试全过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由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不合格者,按照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入围面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党建网上予以公布。任何环节发现遴选(选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遴选(选调)面试对象未达到招录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遴选(选调)职位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选调)计划。
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100分制),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重点考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至低去确定名次。
(五)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由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办理试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3个月,由用人单位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遴选(选调)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
3.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在常宁市委的指导下,成立常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常宁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具体工作由常宁市委组织部、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常宁市纪委监委、常宁市委编办等单位共同参与,常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常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全程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7242007
5.监督举报电话:0734-7239180(常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7239360(常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附件:
1、常宁市市直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常宁市市直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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