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人 | 三亚市天涯区村(社区)工作者定向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办发〔2021〕31号)文件要求,我区计划面向全区村(社区)定向考核招聘村(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本次定向考核招聘对象为根据《关于2011年市招大学生村官聘期满后的安置意见》(三发〔2016〕3号)文件安置在岗的党建专干(含已担任村<社区>两委的党建专干)、根据《关于建设城市党建指导员队伍的实施意见》(三办发〔2018〕87号)文件招聘的党建指导员以及按照“逢进必考”原则招入的各村(社区、居)综合办工作人员、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定向考核招聘416名三亚市天涯区村(社区)工作者,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办发〔2021〕31号)文件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本次考核招聘的岗位均不限专业;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征信记录良好;
(八)热爱村(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天涯党建、精美天涯、天涯民政、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定向考核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7日(共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8日至8月10日(共3天)。
2.报名方式
采取所在单位集体报名的方式,由单位统一报送报名材料。
3.材料报送地点
三亚市天涯区委组织部509室。
4.资格审查
根据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出具初审报告,再由定向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审。
5.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定向考核招聘报名表》(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
(三)考核
本次采用定向考核招聘方式,天涯区各村(社区、居)包点单位担任考核组,考核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领导干部不少于1人,另有1人以上的在编人员)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1.考核内容
重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
(1)政治思想觉悟。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品德修养、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2)工作能力。即从事本职工作的基本能力,协调处理各种工作关系的能力。
(3)工作作风。即对工作的态度,是否爱岗敬业和钻研业务知识。
(4)工作绩效。即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计划,根据服务内容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能力,为本村(社区、居)做出的贡献。
(5)组织纪律、团结意识、廉洁情况等。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出勤制度,遵守请销假制度,服从管理,具有大局观念、协作配合精神,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2.考核步骤
(1)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各单位考核组组织召开由“两委”班子成员、乡村振兴队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人数不少于20人。被考核人员要认真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在报告中对过往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重点反映工作实绩和取得的收获,例如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等,并在民主测评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后考核组发放《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定向考核招聘民主测评表》,由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
(2)谈话了解。考核组要与部分“两委”班子成员、乡村振兴队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不少于10人),重点了解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与被考核人员进行谈话,全面了解情况。
(3)由被考核人员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的表现情况,在《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定向考核招聘登记表》进行评语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4)考核组对被考核人员的民主测评情况、日常考核情况、个人总结以及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核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考核等次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不遵守政治纪律的;
2.不适应工作要求,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3.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一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4.脱岗在外兼职,或借口考研、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违反管理规定长时间在外脱岗的;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40%(含40%)以上的;
6.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7.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或因个人品行、言行不端,参与赌博、迷信、色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其他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丧失威信的;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9.定向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不合格的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四)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定向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给予聘用;反之,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定向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提交定向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规定程序研究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招聘工作全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参与考核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核招聘工作全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开展。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定向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251721
监督电话:0898—88368806
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村工作者定向考核招聘岗位员额汇总表hi.docx
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村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定向考核招聘报名表hi.docx
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村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定向考核招聘登记表hi.docx
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村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定向考核招聘民主测评表hi.docx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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