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盐城大丰区教育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10人公告
2022年大丰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公告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教科研水平,充实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力量,拟从全区中小学选调优秀教师补充到学科研训工作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进行公开选调,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用。
二、选调岗位
岗位代码
学科
人数
01
高中生物
1
02
高中政治
1
03
高中历史
1
04
高中地理
1
05
初中语文
1
06
初中数学
1
07
初中英语
1
08
小学语文
1
09
道德与法治
1
10
心理健康
1
三、选任范围
全区中小学在编在岗、工作满十年的教师(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任条件
1.政治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行政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在本学科一线教学10年以上,熟悉全学段教学,有至少2年毕业班教学经历。
3.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学科专业文章不少于2篇,有独立的学科教育教学观点和本学科发展规划能力。
4.专业能力强,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获得盐城市优质课、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奖次,或具有盐城市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担任过学校学科教研(备课)组长、学校中层或以上干部。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选任程序
1.宣传发动(8月17日~8月18日)
针对选任岗位和本校教师实际,各相关学校做好选调工作内容传达,确保相应学科教师全员知晓。
2.个人申报(8月19日)
教师对照选调条件,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需签章确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于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交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4室)
3.审核确定(8月20日~8月22日)
教育局组成评选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答辩,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照序号整理):
1.《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选聘申报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2.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3.已获得的骨干教师称号、综合性荣誉、考核优秀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招聘工作结束后相关原件返还给本人)
4.大丰区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等证明材料,盐城市级及以上赛课、基本功竞赛、学科素养大赛等获奖证明材料,公开课、讲座证书、辅导学生获奖证书等材料(公开课、讲座限15节,辅导学生证书限5人次);
5.发表的省级及以上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限5篇);
6.盐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材料(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等)(限2项)。
7.提供本人毕业班教学经历,具有学校学科教研(备课)组长、学校中层或以上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需签章)。
附件:2022年大丰区教育局公开选调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报名表.docx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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