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司法局遴选法律顾问单位3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部署,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双鸭山市司法局决定遴选律师事务所作为双鸭山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律师事务所报名条件(一)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且正在执业中;(二)有专职执业律师3人以上;(三)单位信誉良好,在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四)具有精通民商法、行政法的执业律师;(五)不得以法律顾问单位名义进行宣传或从事营利性活动;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三、报名方式律师事务所报名资料包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提供法律服务承诺书。将报名资料邮寄或直接报送至双鸭山市司法局。联系人:国林峰;联系电话:0469-6694435;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司法大厦;邮编:155100。四、资格审查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报名律师事务所参加竞谈。双鸭山市司法局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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