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员招聘公告(3人)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因日常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接警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接警员:3名(限女性)。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红河州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能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地方党政机关文秘工作或110接警中心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30周岁以下(92年1月以后出生)。
7、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工作时间
接警员岗位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上一天休两天。
四、工作地点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蒙自市银河路南延线)。
五、工作内容
负责支队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和数据统计工作。
六、用工形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支队直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和优待
1.工资待遇大专学历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学历不低于2800元/月,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
2.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3.工作满一年后,根据相关政策,享受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和体检1次。
4.提供一日三餐餐食和工装。
八、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网络报名。
2、初审:按照招聘条件由支队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后续考核程序。
(二)面试
根据报名材料初审情况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主要目的为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政治审查
待报名结束后由支队另行通知,统一安排。
(四)体检
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被正式录用且转正后,可凭票据报销费用。
九、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
(二)报名邮箱:469196576@qq.com。
(三)报名材料:《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将报名材料放到一个以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250xxxxxxxxxxxxx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四)报名咨询人:孔德军 18387765688
十、注意事项
1、此次接警员的招聘,由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者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面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应聘者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阶段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体检、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附件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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