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融科技人才校园招聘19人公告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全省102家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近年来,湖南农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稳健经营、转型发展,开拓了全系统改革发展新局面,是湖南省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对象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22年9月末,全系统存款总量为13454亿元,贷款总量为8850亿元,存、贷款总量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位。为满足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省农信联社现计划校园招聘一批金融科技人才,诚挚邀请有志于湖南农信事业发展的优秀青年才俊加盟省农信联社,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19人,具体如下:
1.产品研发部9人,其中:开发测试岗5人、大数据开发岗4人;
2.信息科技部信息科技岗8人;
3.运营管理部2人,其中:账户管理岗1人、资金清算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4.无违规违纪违法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5.符合省农信联社亲属回避的有关要求,与省农信联社(含办事处、长沙审计中心)正式员工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二)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境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2年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且报考人员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毕业院校至少有一个为“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或世界大学排名TOP200院校。境内院校毕业生须在报到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学历认证;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报到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专业条件。
报考产品研发部开发测试岗、大数据开发岗的考生须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数学与统计类相关专业毕业。
报考信息科技部信息科技岗的考生须为计算机类、数学与统计类、电子信息类、电气(工程)类等信息科技相关专业毕业。
报考运营管理部账户管理岗的考生须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同时具有经济管理专业背景和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的优先。
报考运营管理部资金清算岗的考生须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毕业,同时具有经济管理专业背景和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的优先。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农信系统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本人、配偶及父母在湖南农信系统有自借不良贷款未归还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及初步安排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2日上午8:00至11月30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通过微信(移动端或PC端)关注“湖南农信微银行”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资讯”栏目中的“员工招聘”,查看具体招聘岗位信息,选择一个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多选或重复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证件照、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认证以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国(境)内学历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上传资料必须完整清晰,因报考人员上传资料不完整或不清晰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匹配度择优甄选确定笔试人选。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考试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省农信联社官网(www.hnnxs.com)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具体考点信息以报考人员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5:1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根据面试人数与各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4.考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有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其余人选的岗位匹配度情况,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5.体检。对考察合格人选,组织体检。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作出,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其余人选的岗位匹配度情况,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6.公示。对拟录用人选在省农信联社官网公示,接受监督。
7.录用。对公示无异常的拟录用人选,签订三方协议。拟录用人选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办理入职手续,首次签订4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放,其他工资按照相应工资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按照省农信联社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内,发现拟录用人选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省农信联社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录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我单位有权随时取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录用的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2.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我单位将在省农信联社官网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公布,或通过手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报考人员联系。招聘工作开展期间报考人员须实时关注省农信联社官网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同时保持手机畅通。报考人员因未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省农信联社官网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或手机通讯不畅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等原因而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概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4.我单位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与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5.我单位有权根据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务咨询电话:0731-89801874
技术咨询电话:0731-89802131
招聘监督电话:0731-822787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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