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金溪县财政局招聘协助评审人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溪县财政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协助评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招聘职位表中相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 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之窗”“金溪党建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杨保明,联系电话:13979458836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金溪县财政局办公大楼五楼508室(秀谷中大道155号)进行报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工作时间(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财政局招聘协助评审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493654227@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金溪县财政局招聘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从本公告中下载《金溪县财政局招聘协助评审人员报名表》(附个人电子寸照),并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面试。资格审查后合格者准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与招聘人员须达到1:2的比例,如未达到,则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4、体检、考察: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经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后,将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递补。
5、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6、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薪酬待遇
1、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聘用后月工资2900元(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2、根据工作表现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3、出差享受同等差旅费待遇。
4、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溪县财政局招聘职位表
2、金溪县财政局招聘协助评审人员报名表
附件1:金溪县财政局招聘职位表(定稿).doc
附件2:金溪县财政局招聘协助评审人员报名表.doc
金溪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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