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资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36人】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36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信网可以查询到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本县退役军人专干、现已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含网格员)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现已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含网格员)年龄可适当放宽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资溪发布”“资溪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含周末)。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邓丹18907941993王燕芳18827941745。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资溪县民政局五楼503办公室进行报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资溪县2022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照5张;
(4)退役军人专干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5)符合加分项目的还需提供本县社区工作证明、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652644217@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待定。(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4)准考证领取地点:资溪县民政局。(5)笔试加分。①党员(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3分。②拥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③具有本县城市社区连续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城市社区居委会、网格员工作经历),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3项合计每人加分上限不超过10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不因考生放弃面试而递补,如造成达不到1:2面试比例,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席、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政治面貌、学历层次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政审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资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统一安排到县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满且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试用期满,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资溪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资溪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江西疾控、资溪发布公众号了解疫情防控情况,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6个月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候聘人员不超过2人。
2.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20名考生将纳入资溪县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流失的,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3.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资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5.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资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联系电话:18907941993。
附件:1.资溪县2022年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2.2022年度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资溪县2022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出 生 地
政治
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家庭住址及常住地
联系电话
简
历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重
要
社
会
关
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本人承诺
本人保证上述填写信息和考试过程中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有误或提供材料不实而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字:
年月日
联审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打印或用蓝黑色笔填写,字迹要清楚;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附件2
2022年度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准考证号
我已阅读并了解资溪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经本人认真考虑,已知晓并承诺做到以下事项: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的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居家隔离期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四)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五)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体温记录(考前14天起)
时间
第1天
第2天
第3天
第4天
第5天
第6天
第7天
体温
时间
第8天
第8天
第10天
第11天
第12天
第13天
第14天
体温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请勿潦草)
注: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进入考点,交给本场监考人员。
资溪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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