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4人公告
2022年通化市二道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吉组通字〔202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二道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通化市二道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城市党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16日。
(二)岗位条件
1.经二道江区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现职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且担任“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至少满2年,任其他社区“两委”成员至少满3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师职称;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并负责解释,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考核方式
此次专项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街道党工委推荐和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向所在街道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时起,截止到2022年12月23日下午4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通化市二道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红底免冠照片并扫描至报名登记表,打印纸质一式两份;
2.《二道江区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附件3);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初审及街道推荐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报名人的资格初审由街道党工委负责。
各街道党工委结合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所辖社区工作者中按照不超过全区招聘总数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排序,推荐人选需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并公示后以决议的方式报区委组织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下午4时。个人或个人所在党组织受到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可优先考虑。
(三)资格复审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街道党工委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四)组织考察
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了解人选情况和现实表现,同步征求纪委、信访、公安等部门意见。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考察、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考生在考察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组织考察、体检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后,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五、公示
经区委常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在二道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编制落在所在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落编后,聘用人员应继续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原因调离所在街道。在社区工作期间落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不再享受“社工岗”岗位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二道江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八、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有关政策由二道江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35-3708091 中共通化市二道江区委组织部
0435-3365129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2年通化市二道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2年通化市二道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二道江区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推荐表
中共通化市二道江区委组织部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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