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保亭县招聘22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第1号)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着力打造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委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全域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琼组通〔2021〕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其中保城镇城南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10名,保城镇城北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12名,共计22名。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服务工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专业素养;
4.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持有海南省户籍或居住证;
8.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日期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9.有社区工作经验或网格员工作经验可放宽年龄到37周岁(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10.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保亭任职的网格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符合一个条件的按考生本人笔试成绩的5%进行累计加分,总共加分不超考生本人笔试成绩的10%;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5.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公示、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4829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8:00至2023年1月2日17:30。
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保亭县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毕业证、学位证;
(2)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社区工作或网格员工作证明(如有则上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户主及本人)或居住证;
(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8)在职人员报名应同时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诚信承诺书(附件),阅知后在签名处手写签名。
(三)资格初审
考察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则并列进入面试。)按1:2比例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保亭县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组织能力和综合能力。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通过保亭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考生面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根据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报考者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进行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七)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乡镇考察合格后,签订2年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主管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5%(按《劳动合同法》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80%的规定)。保亭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薪酬基数为5988.8元/月(薪酬基数含单位缴纳及个人缴纳社保、公积金部分),新招录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满,经乡镇考察合格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照薪酬基数的0.82倍(薪酬系数)进行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在签约前,出现不符合聘用所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相关证件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六)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七)报名咨询电话:0898-83661250;
报名系统服务电话:0898-32696800;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898-83666323、县民政局0898-83668380;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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