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关于公开选聘部分学院院长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选优配强学院院长,完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机制,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对部分学院院长进行公开选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聘岗位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2.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院长
3.设计与艺术学院院长
4.体育学院院长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4.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5.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6.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7.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院长需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设计与艺术学院院长、体育学院院长需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经历,且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3.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持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引领学科发展方向,推进学科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强有组织的科研,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推进产教融合和成果转化。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五、选聘方式及程序
选聘方式为全职引进,一届任期为5年。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择优聘任。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
报名人员将《太原科技大学公开选聘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kdzzb@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所在单位(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岗位”。
相关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及应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和举措;
2.身份证复印件(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项目、奖励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等;
5.其他可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联系人:武 苗
联系电话:15503460006
附件【公开选聘干部报名表.docx】
太原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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