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40人公告 ...
为响应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医务工作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医技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拜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4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拜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20日);
5.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不得从事医疗活动。试用期满后,三年内需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否则给予岗位调整,调整到非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拜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8.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卫健局共同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7668817。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424538791@qq.com(报考拜泉县人民医院的,岗位代码为4001-4007) ,1146986127@qq.com(报考拜泉县中医院的,岗位代码为5001-5007) ,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9:00--2023年1月6日17:00 ,逾期不再受理。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人社局及卫健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452-7669175,0452-7338022。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序,扫描件格式为PDF):
(1)报名表扫描件1份(须填写2个联系电话);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执业证书扫描件;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标注姓名);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扫描件;
(7)符合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各级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提供退伍证、毕业证扫描件一式1份;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中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并提供所在单位推荐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材料及相关的佐证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且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进行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按照比例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缺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不另行通知;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政策性加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有关加分政策执行。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应待遇。“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20日),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详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2022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推荐信》(附件3)。符合加分条件且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加分政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按所需求专业采取分类命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按岗位需求专业分类命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1.符合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2.笔试成绩高的;3.加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拜泉县人社局、拜泉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复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如考生无故放弃聘用,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六)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相关政策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拜泉县机构编制平台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二)最低服务期5年。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拜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拜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拜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2022年拜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拜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2022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推荐信.docx
附件4-1: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附件4-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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