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金沙教育研究院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方案
金沙教育研究院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配齐配强县级专职教研队伍,经研究,金沙教育研究院决定公开遴选9名高中专职教研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工作的领导。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择优与人岗适应的遴选原则。
三、遴选学科及名额
本次遴选涉及高中9个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政治、地理,每个学科遴选1名教研员,共遴选9名教研员,详细情况见《金沙教育研究院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
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金沙县第一中学、金沙县第五中学在编教师。
五、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教科研及教师专业发展事业。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3.年龄限制:未取得中级职称的教师,年龄须在35岁及以下(1987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的教师,年龄须在40岁及以下(1982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及以下(1977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取得遴选岗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截止2022年,从事本学科高中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5.遴选高中语文教研员的,普通话等级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参与遴选其他学科教研员的,普通话等级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业绩条件
符合所有基本条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本学科现场优质课竞赛或技能大赛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2.主持完成县级及以上教科研规划课题1项及以上。
3.县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省级乡村名师)。
4.参加录像课、一师一优课、实验技能创新大赛等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5.近五年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与遴选
1.截至报名当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定等次”的,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3.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调查的。
4.近一年中,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师德师风、教学常规检查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
六、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遴选信息于2022年12月22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要求
(1)遴选人员自行下载《金沙教育研究院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在“遴选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遴选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遴选的,由遴选人员承担责任。遴选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遴选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表中承诺自愿放弃原单位聘用岗位,接受选聘单位岗位管理。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5)高中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6)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7)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5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8)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金沙教育研究院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加分材料。
(9)遴选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遴选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遴选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遴选过程中发现遴选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试及加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分值100分。
2.遴选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确定面试人员。遴选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进入面试的遴选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4.如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考试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加分
在5个业绩条件中,除满足报名1条业绩条件外,每多满足1个条件,在考试成绩上加2分。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职位遴选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考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考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八、考察
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
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遴选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遴选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遴选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参与遴选”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审批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遴选工作在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遴选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遴选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 遴选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遴选人员随时关注。如因遴选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遴选人员承担。
2.凡参加金沙教育研究院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的人员须按要求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教育研究院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职位表.xlsx
附件2:金沙教育研究院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报名表.xlsx
附件3:金沙教育研究院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教研员加分申请表.xls
金沙县2022年公开遴选高中专职
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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